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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专项附加扣除如果那六项附加都复合,有累计扣除限额没有呢。

84784999| 提问时间:2023 01/22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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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老师专项附加扣除指收入扣除法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之外的收入,以及支出扣除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之外的支出,这六项有累计扣除限额,即每年累计不超过1800元的限额。对于超过1800元的部分,可以在下一年的纳税申报中再抵扣,但是单项不得超过20000元。另外,若年度内所获取的专项附加扣除收入超过累计限额,超出部分将不再受税收优惠政策所待遇。 拓展知识:从2020年起,专项附加扣除的累计限额由原有的1800元提高到3000元,对于缴纳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支出的税务纳税人,将有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3 01/22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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