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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公司招一员工,约定工资为6000,每月扣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是按最低基数缴的,扣个人的每月才500多,这样他每月要缴个税了,能不能让他填一个租房附加扣除,宁波市不知道是1500元/月?这样他可以不用交个税了,老师,能这样做吗?

84785037| 提问时间:2023 01/22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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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答案是可以的,但有一点需要注意,就是租房附加扣除仅限于承租用房的个人,而且所扣的租金不得超过3000元/月,宁波市的标准是1500元/月,比这一标准多的部分将不予认可。此外,个人必须有财产证明和税务机关出具的租赁合同,才能享受租房附加扣除。 这样说来,若满足以上条件,公司雇员 who 约定工资为6000元/月 的,确实可以填写租房附加扣除,以减少其个人所得税。拓展一下,在累计到3000元每月为止,每月租金以1500元计算,累计到6000元时,租金以及累计到的租金超过3000元的部分均可以抵扣个税。
2023 01/22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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