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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月销售额不超10万或季度不超3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这个政策,还可以用吗?

84785003| 提问时间:2023 01/22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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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是的,月销售额不超10万或季度不超3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政策仍然可以使用。并且,根据小额征税政策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有收入的企业和其他可征税的单位,在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按月销售额和季销售额计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该政策为小型微利企业带来了“小微优惠”,极大地降低了小型微利企业的税负,改善了企业财务状况,对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教育费附加被视为一种税种,由于其专项性强,一般不受各地的税率变化而变化。教育费附加的具体征收依据有:销售额,服务收入,利润总额,从而把教育费附加的纳税负担更加均衡的分摊在企业各个环节的全部经济活动中去。 由于教育费征收主要是针对企业,因此有一定的收入限制,在达到政府规定的月或季度收入限制时,企业可以申请免征教育费附加。在教育费附加征收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可以考虑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台地方性的政策,更加满足企业的需求,使得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地培育和促进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2023 01/22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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