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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购入一辆汽车,因为上海牌照等原因,未能过户到公司名下,交付保险的增值税发票抬头是公司,但是保险单上车主是原车主,还发票能否抵扣,如果不能,应该如何操作,能否利用租赁的方式

84784994| 提问时间:2023 01/22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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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在公司购买汽车,但未能过户到公司名下,税务发票抬头是公司,保险单上车主是原车主,这种情况可行的一种解决方案是租赁方式,即由公司与原车主签订租赁合同,以租金的方式支付,公司拿到租赁期间的发票可正常抵扣。拓展知识:此外,租赁方式也可以用于解决公司购买车辆未能过户到公司名下的问题,在租赁期间,公司可以拿租赁期间发票抵扣,车辆也可用于业务使用,租赁期结束后,可以通过续租或者购买的方式继续使用车辆。
2023 01/22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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