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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去年有个员工离职了,当时工资1万,是老板个人垫付的,现在老板才打出了付款凭证,今天出账应付职工薪酬科目,那这个个税申报怎么处理好呢?

84785018| 提问时间:2023 01/22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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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对这种情况,在职工薪酬科目出账时,应当在备注中注明出账信息:去年离职员工工资1万,已由老板垫付,目前出账由老板提供付款凭证。 然后,应同时出账个人所得税科目,抵减去年应税工资,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税款计算。 税务当局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应根据正确的纳税凭证作为证明,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拓展知识:企业出账的职工薪酬,如果涉及到个人所得税,则需要企业按照规定出具纳税凭证,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提供有效证明。这有助于避免个人在税务申报时被罚款,确保正确缴纳税款,有利于企业良好的企业形象。
2023 01/22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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