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个人打款到我的公司作为借款,但是借款的这些钱并不是通过我的公司还的,而是别的企业打款到我的公司进行偿还,个人打款是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 我公司是人力资源公司,如果在收到别的企业打款确认收入时就要结转成本,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其他应付款,支付出去时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但这样做分录就相当于我没有进行还款啊,其他应付款还是最开始的余额,这该怎么做分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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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总体来说分录应该是:
借:主营业务收入,贷:其他应收款;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其他应付款;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
这种情况下,你的公司不是还款的主体,而是作为代偿的渠道,最后只是将钱从一个企业转移到另一个企业,不涉及资金流入你公司的范畴。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的公司的分录应该凭借其他应收款,也就是借:主营业务收入,贷:其他应收款,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其他应付款,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
拓展知识:
其实在分录上,有种变通的方式,就是在结转成本那一步可以拆分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账款抵扣,再借:应付账款抵扣,贷:其他应付款,最后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
这样可以看出来,其实第二部的分录,就是一个最终的抵扣。只不过其实,在你公司进行结算的时候,其实就是发生了抵扣的情况。
2023 01/22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