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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补计提以前年度的工资,用年度损益科目,月末是不是要结转入未分配利润借方?

84785018| 提问时间:2023 01/22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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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补计提以前年度的工资,应当是采用“月末结转”的方式来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的准确性。若采用月末结转的方式,应先在当月的收入科目的借方使用“工资费用”科目,之后在当月的成本科目的贷方使用“职工薪酬”科目,将这两个科目进行平衡,最后将余额结转至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若不采用月末结转的方式,而是采用“季末结转”的话,当月的收入和成本科目不用平衡,可以直接将余额结转至“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 拓展知识:年度损益科目的平衡,即当期损益科目的贷方和借方余额必须相等,否则不能进行结转,当前损益科目余额多的一方需要抵消另一方的差额,使得损益科目的借方余额和贷方余额能够相等。
2023 01/22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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