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 请教一下,我们公司A的实际控制人是一家准备上市公司B的股东,我们公司A是新成立不久的,现在为了不影响B公司的上市,B公司要求A公司注销,但是A公司为了公司项目运行花费了20万,A公司答应注销的前提是需要B公司把这笔费用补偿给我们A公司,之后A公司才答应注销。现在B公司以不能有关联关系为由说没有明目打这笔钱来A公司,我想请问一下老师B公司可以以什么明目打这笔款来A公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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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提到的情况中,公司A曾经花费2万元来运行其项目,而准备上市的公司B需要A公司注销,为此B公司应当向A公司报销这笔费用。从法律角度上来说,B公司可以向A公司给予以下三种付款方式:
一是通过直接付款的方式,这种方式最简单,B公司只需直接付款2万元至A公司账户即可;
二是通过有实物或者有偿服务的方式,即B公司向A公司提供有价值的实物或者有偿服务,以归还2万元;
三是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即B公司向A公司发行股票,以抵消2万元的款项。
拓展知识:合法注销公司流程:申请注销->清算->终止登记->注销出资->清算完毕->注销发证->档案封存->取消税务登记。
2023 01/22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