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对方寄给我司的专票由于人员离职,不知道哪儿去了,可以让对方把记账联复印两份,盖发票章给我司入账吗

84784999| 提问时间:2023 01/22 16:51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办法》的规定,当发票丢失的,可以允许以复印件形式入账,但是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扫描件,并且开具发票的单位需要对复印件形式入账的凭证进行记账确认,将原件及复印件扫描件中的内容和账簿上的数据进行核对,并盖发票章,以便税务机关进行审核。此外,发票的复印件中必须注明复印件的字样,以及收票人的名称和日期,以便税务机关核实。总而言之,按照上述步骤,对方可将记账联复印两份,盖发票章给我司入账。 拓展知识:在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发展电子发票和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在电子发票未实现全面普及的前提下,实行形式复核制度,企业可以按照规定以扫描件形式提供原件,同时也可以以扫描件形式提供复印件,以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2023 01/22 16:59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