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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购买方发票丢失,需要作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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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发票遗失,必须进行作废。一般情况下,购买方发票遗失后,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一、购买方(遗失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当向增值税发票开具单位提出申请,要求作废遗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发票开具单位应当核实申请人身份,并出具书面回执,包括发票种类、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税额金额、购买方名称、开票日期等信息;
三、购买货物方提出作废申请,并在开具发票单位出具回执后,应当向增值税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提供上述回执、购买方税控设备代码、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及相关的专用发票购买申请表等资料。
四、税务机关在审核确认后将原发票作废登记,并向发票开具单位发出作废登记凭证,其中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税额金额、发票作废原因等信息。
拓展知识:
为了防止被偷、遗失等情况发生,开票单位也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例如:1.实行一定的票据保管制度,定期检查发票,防止发票被丢失或遗失;
2.当发票发生遗失或损坏时,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作废,以免发生无证销售等违法行为;
3.采用电子发票系统,可以低成本地存储并管理发票,增强发票的安全性;
4.开具发票时,加密打印票号,以免发票被盗用等。
2023 01/22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