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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公司期初存货数量0件,本期第一次入库数量为2000件,单位成本为900元,第二次入库数量为3000件,单位成本为1000元。本期销售4000件,在企业盈利的情况下,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加权平均法或先进先出法对存货计价,哪种方法更合适?(需要算出应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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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在这种情况下,更加建议使用加权平均法来计算存货的价值。此方法可以计算出可供企业扣除的存货值,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金额。对于本案例,可根据加权平均法的公式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成本:
存货加权平均成本=(第一次入库数量 × 单位成本)+(第二次入库数量 × 单位成本)÷ 存货期末数量
=(2000 件 × 900 元)+(3000 件 × 1000 元)÷ 5000 件
=950 元/件
因此,本期存货总额为:存货加权平均成本 × 销售数量
=950元/件 × 4000件
=380000元
根据此数据,企业应交税率为:企业所得税/存货总额
=25%/380000元
=9,500元
由此可见,通过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结果,企业应交的企业所得税比采用先进先出法少得多,更符合企业的利益和盈利要求,故加权平均法更合适。
拓展知识:加权平均法的缺点在于,它无法反映出存货的动态变化,只能衡量静态的存货,因此不能精确反映企业的收益和支出。
2023 01/22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