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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11月1日,龙达公司从外单位购得一项专利权,价款600000元,增值税36000元,款项已支付,估计该项专利权的使用寿命为10年,假定无形资产的净残值为零,并按直线法摊销。(1)取得无形资产时(2)按月摊销时

84785037| 提问时间:2023 01/22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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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1)取得无形资产时:无形资产取得时,从龙达公司侧只有特定支出:600000元专利费,增值税36000元,支出合计636000元;在账务处理上,将636000元支出分别科目借方录入专利费636000元,增值税从附加税费内录入36000元。设置专利权固定资产科目,并将该科目余额录入636000元,同时录入该项专利权的相关信息。 (2)按月摊销时:采用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每月摊销金额相等,计算方法为专利权原值(636000元)/使用寿命(10年),计算结果为每月摊销金额6360元。每月均分摊销,当摊销期结束时,无形资产残值即为零,即计提摊销后,专利权固定资产科目余额也为零。拓展知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有明确保质期的专利权,在其保质期届满之日起,应当彻底摊销,而不再继续计提摊销。
2023 01/22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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