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一季度收入对方不要发票,已作为无票收入缴纳增值税等,现在对方又需要补开一季度的发票,该如何记账?分录怎么处理?

84785020| 提问时间:2023 01/22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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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1.首先与对方确认补开票据发票内容是否与原有缴税税收一致; 2.根据此笔收入原有缴税记录,重新记账; 3.销项票据凭证:应收账款1-销售收入1; 4.进项票据凭证:应交税金-税金补偿-应交增值税; 5.进项票据凭证:应交税金-税金补偿-进项税额; 6.销项票据凭证:应交税金-税金补偿-销项税额; 7.销项票据凭证:银行存款-应收账款1; 8.更新缴税记录,如有需要对本季度之前缴税记录进行调整; 拓展知识: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必备的税收凭证,是纳税人证明实行税收减免的重要文书,是增值税纳税的计算依据。证明纳税人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数额、增值税的实缴数额等,发票的真实、准确与完整及时就很重要。
2023 01/22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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