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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第一季度已经预交过企业所得税,按利润总额的本年累计数算的,那第二季度的再交企业所得税时是不是要把6月份累计的的利润总额减去3月份累计的利润总额来交企业所得税?

84785018| 提问时间:2023 01/22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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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是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在交纳企业所得税时,要把6月份累计的的利润总额减去3月份累计的利润总额来交企业所得税。这是因为,根据国家税收法定原则,企业应当按本季度的实际营业收入和减免所得税项目和加项交纳所得税,并且把本季度实际累计营业收入抵扣上一季度实际累计营业收入,以防止双重征税。同样,企业应当按本季度的累计利润总额减去上一季度的累计利润总额来交纳企业所得税,以规避双重征税。 同时,企业按照本季度实际累计营业收入及减免税项目和加项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还应当根据本季度购买、维护、折旧以及支付税收而产生的费用抵扣上一季度同样费用,以规避双重征税。最后,在本季度结束时,企业应当根据本季度实际累计营业收入和累计利润来计算企业所得税,以准确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 01/22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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