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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提和发放工资 首先本月计提时 借费用或者成本类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 其次是下月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社保费 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收款-社保费 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请问上面的分录对吗 如果对的话 其他应收款什么时候收回 不应该是发工资的时候嘛 另外 个人所得税从哪一步交啊 这一部分都不太明白 希望老师讲解的细致一点

84784981| 提问时间:2023 01/22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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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首先,您提出的计提和发放工资的分录是正确的。有关其他应收款的收回,通常是在发放工资时进行,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在发放工资时扣除,将应收账款“抵消”,并将扣除的金额部分交给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另外,关于个人所得税的交纳,一般企业在发放工资时,会自行按照税法规定的方法从职工工资中扣除某一部分个人所得税,然后缴纳给国家税务机关。 会计涉及到发放工资这一块,会计人员需要确保企业在发放工资时根据税法规定合理划分应纳税所得额,并准确计算和报告所得税数额。此外,会计人员还需要综合考虑国家相关税费政策、经济的发展趋势等因素,协助企业科学合理地制定发放工资的计划。
2023 01/22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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