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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想请问房屋出租给第三方,开具发票税目写 经营租赁-水电费可以吗?

84785035| 提问时间:2023 01/22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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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老师,您好!在出租给第三方的房屋中,开具发票时,税目写“经营租赁-水电费”是没有问题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第3条的规定:“税收征收对象包括企业经营和其他经济活动所得,以及非经济活动所得。”其中,企业经营活动所得指从事经营活动,如购买原料、设备、原材料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加工出售货物,和提供服务而获得的收入。经营租赁活动就是其中之一,具体到房屋出租给第三方,开具发票时,税目可以写“经营租赁-房屋租赁费”或“经营租赁-水电费”,但应注意,房屋的水电费已包括在房屋租赁费中,不能单独开出水电费发票。 拓展知识: 房屋出租给第三方时,除了需要开具发票外,还需要经营租赁活动备案,否则,会存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风险,以及不能获得补贴的风险。
2023 01/22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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