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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结算数量开发票,但与本单位的实际发货数量不一致咋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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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当按结算数量开发票,但与本单位的实际发货数量不一致时,首先要做的是核实销售方发货数量的准确性,如果结论确定为发货数量比开票数量少的情况下,应该重新向销售方提出开具发票的要求,要求其重新开具符合实际发货数量的发票,以确保收款金额与发票数量吻合。如果销售方不愿意重新开具发票,则需要找出货物结算数量的证据,以证明发票结算数量与实际发货量是不一致的,如销售方保存的收货通知单或者存货结转记录等,通过这些证据来证明我方开发票的数量是正确的。
此外,在结账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最好及早签订结算方案,同时双方均要做好相关的记录;
2、在发货前要核实实际发货数量,以免结算数量不符合实际发货数量;
3、双方要履行记账凭证的记录义务,以确保账目的准确。
总之,在按结算数量开发票同实际发货数量不一致时,首先要确保发货数量的准确性,同时还要做好相关的记录,以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并且双方必须就结算数量及时达成一致,以免出现发票的多开或者欠费问题。
2023 01/22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