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公司去年在筹建期间缴纳了水表安装费并由自来水公司开具了发票,今年根据政策规定,自来水公司将部分安装费退回,退回的这部分是否应该做营业外收入还是直接冲回,谢谢

84785040| 提问时间:2023 01/23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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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你好! 关于你提出的问题,自来水公司退回的安装费,根据国家有关财税政策,可以分两种处理方式: 1、如果这部分安装费用是以减少支出的方式退回的,那么就可以考虑做营业外收入,要求符合相关的应税服务项目,存在以下条件:1)服务的提供方是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纳税人;2)服务的提供方应按月开立增值税服务业务收入清单;3)服务的提供方对服务对象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如果这部分安装费用是以增加收入的形式退回的,就可以考虑直接冲回,而不用经历营业外收入的流程。 拓展知识:关于营业外收入,应该明确一点是,营业外收入不属于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在财务报表中,它一般列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外部现金流量的表中,可以作为一项非正常收入,属于一种非正常收入,在报表中必须单独列出,并且营业外收入不计入税前利润,也不计入税后利润,同时,在营业外收入中,可包括收到的补助,法定应收账款、索赔收入、收回的前期投入等。
2023 01/23 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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