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好,请问我们公司员工是原破产重整公司员工,现在这些员工实际在我们公司上班,但是社保户在破产重整公司无法转移,但是目前我们公司在缴纳这些人的社保费,我们缴纳的社保费怎样才能成为我们的费用,不需要所得税调增?

84785020| 提问时间:2023 01/23 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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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这个问题是关于社保费的缴纳是否可以作为公司费用,减免所得税。确实,原破产重整公司的员工社保户是无法转移的,但是,本公司可以自行为这些员工报入个人社保,缴纳社保费。为了让这些社保费成为公司费用,就要满足两个条件: 1. 在社保缴费项中,个人应缴项和公司应缴项要同时存在,并且要有明确的缴费记录。 2. 在公司的费用核算上,应按照形式加入上述社保缴费,并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核实这一缴费情况,以资核实。 拓展知识:为了保证公司缴纳的社保费正式计入“费用”,同时又要做好相关的税收减免等工作,最好还是聘请专业的税务顾问,以便让公司的社保缴费变成真正的费用,并且能够减免所得税。
2023 01/23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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