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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21年12月工资计提了没发放,第二天1月发放,做汇算清缴要调增吗,还是账载金额和税收金额是一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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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一般来说,21年12月工资计提未发放,而第二天1月发放时,需要进行增值税汇算清缴。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的通知》(财税〔2016〕62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履行“账务处理”义务后计算月应纳税款额,应当在该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缴纳月应纳税款额。即21年12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已经当作账务处理,因此就不用增值税汇算清缴了。账载金额和税收金额应当相等,如果不等,则需要对记账和税进行调整。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不同企业的操作有所不同,所以针对21年12月工资计提未发放,第二天1月发放这种情况,一定要根据企业制定的内部规定或者财政部的规定来进行处理。此外,企业需要做好延期发放工资时的税收处理工作,以防税收出现违法违规情况。
2023 01/23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