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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所得税还需要并到总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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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分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原则在于,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且自负盈亏的,则由各分公司负责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不需要并到总公司。企业所得税是企业增值时应缴纳的税费,属于利润性收入,企业纳税按照法定税率计算并缴纳,税务部门会核实分支和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的报表,如果发现分公司未报税,则总公司需要为之代缴。当然,有些情况下,总公司可以按照税务部门要求,为分公司提供集团服务,完成总公司纳税申报报表。此时,企业所得税是由总公司缴纳。
拓展知识:业内普遍公认的总公司与分公司纳税关系及企业所得税缴纳原则是,总公司按照集团服务费用报销要求,把服务费用记录在各分公司的账目成本中,然后分公司在申报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减去相应的服务费用,总公司实现了“不纳税,也不让税”的效果。
2023 01/23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