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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工程师杰克受雇于美国总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到中国境内的分公司负责工程筹建工作。2021纳税 年度里,杰克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185天,并从分公司取得了180000元(每月15000元,共12个月)的工资 薪金。其余时间杰克回国述职,同时在美国负责另一项目,从总公司取得了200000元工资薪金。 关于在中国的居住天数,有如下两套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1:保持不变,即在中国境内居住185天; 方案2:安排一次回国探亲3天,使得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182天。 方案一中国境内所得,境外所得是多少 方案二中国境内所得,境外所得是多少

84785006| 提问时间:2023 01/23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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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方案一:中国境内所得为180000元,境外所得为200000元。 方案二:中国境内所得为180000元,境外所得为199500元(杰克在中国境内居住182天,只得到11个月的工资薪金,即15000*11=165000元,同时杰克在美国也取得了200000元)。 拓展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境外所得指在中国境内居住183天以上的外国人,从境外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需要按照中国的税率纳税。境内所得指在中国境内居住183天以内的外国人,从境内取得的收入,只需要按照当地的税率纳税。
2023 01/23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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