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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申报增值税,附表四预缴税款上月有余额,是不用抵完吗?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都有,应该根据什么抵扣呀?

84785035| 提问时间:2023 01/23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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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答案: 申报增值税时,对于附表四上月有余额的情况,一般来说是不用抵完的,但是应当根据申报方式的不同进行相应的抵扣。如果是采用简易计税的方式,则应当抵扣附表四上月余额,余额若大于本期征税额,则不用再缴纳本期应纳税额了;而如果采用一般计税方式,则可以不抵扣上月余额,只抵扣上月缴纳的全部税款,然后再缴纳本期剩余的应纳税额。 延伸知识:增值税纳税申报也受到季度结算的规定,根据季度末的信息,结合报表法和简易计税法,分别计算其应纳增值税的数额,从而分别在季报四月份和财报十二月份申报。
2023 01/23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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