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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麻烦问下今年我们跟对方签订了500万的劳务合同,实际发生劳务只有400万开票,剩余的100万怎么处理,是要重签合同还是要怎么做,税务这边有什么风险?

84785022| 提问时间:2023 01/23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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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对于此类情况,您首先应该检查与对方签订的劳务合同,以了解两方达成的具体协议,根据情况,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1、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劳务发生金额,不得超过指定金额的,可以与对方协商,撤销未发生的劳务;2、如果合同规定发生劳务金额,不做限定,可以与对方签订补充协议,把剩余的100万视为补充劳务金额;3、如果两方都不愿意作出调整,那就可能要重新签订合同,来涵盖100万的金额。 在税务方面,如果100万开票金额少了,将会有不少风险,比如国税局可能会追缴相关税款,此外,也可能产生相应的罚款等。在处理劳务发生金额时,应注意守法,杜绝漏税行为,以免发生税务风险。若有遗漏,建议您向税务机关采取报纳补税措施,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减少税务风险。 拓展知识:应税劳务按照劳务发生金额的实际情况,进行税收申报缴纳,而不是按合同约定的金额,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2023 01/23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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