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请问:我单位是废油处置企业,从外单位购进废油需要开具废油的发票,但现在有个单位,他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没有废油销售,说不能开废油的 发票,这个废油发票到底能否开具?谢谢 不经常发生

84784959| 提问时间:2023 01/23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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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老师你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补充有关销售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于单位开具废旧物品或者回收物品发票,已经明确规定,持有营业执照的单位,从事销售废旧物品或者回收物品的,可凭营业执照开具税收管理票据,但该税收管理票据不构成纳税义务。因此,即使某个单位现在的营业执照上没有标明“销售废油”,但也可以开具废油发票,只是这个发票是不计入纳税义务的,也就是说无法通过该发票作为购买废油的凭据以申请减税。 拓展知识:废品回收企业的发票并不是税务票据,只能作为物流凭据使用,不能用于纳税,也不能作为报销凭据使用,以此解决税收问题。回收企业要注意防范虚假回收,规范回收检验和质量管理,确保废弃物回收合法合规,提高企业整体经营安全性。
2023 01/23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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