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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非货币资产投资和企业非货币资产投资的政策一样么?股权的计税基础都是资产原值,加上每年确认的非货币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是一样的么?

84785015| 提问时间:2023 01/23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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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您好!从被投资企业来看,个人和企业的非货币资产投资会计政策是一致的。从投资者角度来看,在税法上是存在的差异的,其中个人,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企业针对,投资中所产生的转让所得,交纳所得税。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其计税基础通常为资产原值。
2023 01/23 22:10
杨家续老师
2023 01/23 22:15
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取得现金补价的,现金部分应优先用于缴税;现金不足以缴纳的部分,可分期缴纳。 个人在分期缴税期间转让其持有的上述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而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应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计税成本为计税基础,加上每年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 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投资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可将股权的计税基础一次调整到位。 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注销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注销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84785015
2023 01/23 22:22
个人再转让这个股权的计税基础是什么?
杨家续老师
2023 01/23 22:24
您好!个人再转让的计税基础是股权原值。 个人转让股权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 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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