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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增即退的政策适合什么样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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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增值税即增即退”政策是指,企业产品发生的增值税未即时抵扣的情况下,国家安排的增值税抵扣政策,企业按照原本的实际增值税支付程序,次月收到增值税发票即可抵扣本月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该政策适用于发生增值税的企业,包括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适用增值税即增即退政策,首先要满足增值税税源,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纳税申报资料,提交申报表,抵扣增值税的资质;其次,要按照上述税源的收入要求,达到规定的营业收入和纳税规模,并向税务机关申报;最后,在确定抵扣资格后,需要按照有关办法规定,及时按要求报送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报送完毕后,可以在本月内抵扣本月的增值税税款。
拓展知识:增值税即增即退政策实行后,可以激励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加快经济发展;同时,这一政策也有利于减轻企业的负担,减少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比较适合于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023 01/24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