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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老师,请问怎么计算 生育保险基数是多少 江苏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江苏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x职工产假天数。 计发基数,按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 计发天数为:顺产的,12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生育营养补助: 按本市上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计发。2021年7月1日起,计发标准为2275元。 领取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生育或流(引)产时,用人单位为其正常参加生育保险; 3、用人单位为其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及以上(含生育或流(引)产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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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生育保险基数是用来衡量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缴费和发放的一种个人工资标准,它是根据职工从上一个月份的“实际工资”来计算的,“实际工资”是职工实际发放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绩效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规定,企业应按照职工实际发放工资的月平均数计算职工的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生育保险基数的计算方式为:(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的有效月份数)×30;其中,30即每月30天。
拓展知识:江苏省开始了“两个1”政策,即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实际发放工资的2%作为职工的生育营养补助发放,同时,还增加了职工在生育季节所享受的生育津贴标准,大大增强了职工生育后所受的经济上的支持和帮助。
2023 01/24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