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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职工薪酬纳税调整表中实际发生额是只取2021.1-2021.12月应付职工薪酬的借方数,还是把在2021年度计提实际在2022年度发放的工资也放里面?

84785020| 提问时间:2023 01/24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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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职工薪酬纳税调整表中实际发生额,只取2021年1月到12月应付职工薪酬的借方数,不把在2021年度计提实际在2022年度发放的工资放里面。因为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规定,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按照其当期纳税额的实际发生情况,应按照当期发生的工资和福利费用进行填报。一般情况下,应在计提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和计提期间实际发放的工资和福利费用之间进行纳税申报表填报。 其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仅仅是检查或者核实企业在纳税申报表中填报的工资和福利费用,还要检查是否采用正确的所得税税率。这就要求企业应在计提企业所得税时注意所得税税率是否正确,以及检查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职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是否正确,以及了解企业承担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是否正确等,否则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2023 01/24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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