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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跟人签订劳务合同,个人去税务局代开的劳务费发票,备注个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总金额6万元,公司承担个税,给个人支付6万元,怎么做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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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首先,这是一笔应付账款,因此需要做一条会计分录:应付账款(付款方)—现金(收款方),借:应付账款6万元,贷:现金6万元。
2、按照相关法规,当劳务费发放超过2000元时,应当缴纳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另外需要做一条会计分录:应交税费(付款方)—个人所得税(收款方),借:应交税费6万元,贷:个人所得税6万元。
拓展:根据《关于劳务报酬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2〕36号)规定,劳务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发放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应纳税额由被征收人提供的应纳税款额缴纳给税务机关。发放方可以在支付报酬的前后,将个人所得税从报酬金额中提取并向税务机关缴纳,也可以先将报酬金额支付给被征收人,再由被征收人自行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向税务机关。
2023 01/24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