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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司20X1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2100000 元购入 B 公司60%的股权,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20X1年1月1日 B 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000元(假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初始投资成本中包含的投资商誉为300000元(2100000-3000000X60%)。20×3年12月31日, A 公司将持有 B 公司的20%股权出售,收取价款720000元。 B 公司20×1年实现净利润300000元,未分配现金股利;20×2年实现净利润400000 元,分配现金股利200000元,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50000元;20×3年实现净利润200000元,分配现金股利300000元 请问采用权益法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什么是300000+400000-200000再乘40%?为什么要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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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权益法的调整原理是,股东的每笔投资都被认为在投资时具有相应的权益,而投资后所发生的溢价或亏损则是该权益的变动。由于A公司20X1年1月1日的投资成本中包含的投资商誉为300000元,因此在计算未分配利润时,可以将其视为权益变化调节项。
首先,A公司20X1年实现净利润300000元,未分配现金股利,加上其当初购买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3000000元(假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中的投资商誉300000元,未分配利润为300000+300000 = 600000元。
其次,A公司20×2年实现净利润400000元,分配现金股利200000元,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50000元;未分配利润为400000+150000-200000=350000元。
最后,A公司20×3年实现净利润200000元,分配现金股利300000元,未分配利润为200000-300000=-100000元。
因此,采用权益法调整初始未分配利润是:300000+400000-200000再乘40%,其中300000为A公司20X1年未分配利润,400000为A公司20X2年未分配利润,200000为A公司20X3年未分配利润,最后再乘以持股比例(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60%,即40%)。
权益法要求对投资产生的利润或者损失进行调整,以得出公允的股东权益价值。若不进行调整,股东权益的价值可能会受到影响,造成不公平性。
2023 01/24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