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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员工工资合同签订了每个月月休2天,小月28天,大月29天。有5个节假日各再多放假一天。一般工资核算模式是底薪/应出勤*实际出勤,比如5-1,有2天休假再加一天休假应出勤应该是27天。他现在的意思是要应出勤是30,放假的时候要加在实际出勤里面,对于工资核算模式有没有比较明确的条例,

84785027| 提问时间:2023 01/24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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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对于一般员工工资合同签订的每个月月休2天,小月28天,大月29天,有5个节假日各再多放假一天的情况,有关工资核算模式是底薪/应出勤*实际出勤的条例,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按照如下方式来计算: 应出勤=工作日数+每月法定节假日+每月国家放假时间 实际出勤=工作日数-休假天数,其中包括法定节假日休息天数 根据以上条例,即使小月有28天,大月有29天,如果实际出勤达到每月30天,也仍然按照底薪/应出勤*实际出勤的方式进行计算,而并不需要将放假时间加在实际出勤里面。 拓展知识: 除了加班费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企业如果有节假日的放假的,则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假期福利标准给予员工有节假日放假的假期福利,而不仅仅是放假,还应当给予员工带薪休假的福利。
2023 01/24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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