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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假设买一个设备50万,我们付款45万,剩下五万不要了,但是发票都收到了,我们做账能不能把剩下的五万直接做营业外收入

84785022| 提问时间:2023 01/24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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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老师您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购买设备50万,实际付款45万,剩余5万法律上尚未实现义务履行,发票只能作为企业未来纳税抵扣凭证,不能把剩下的五万直接做营业外收入,其次,营业外收入定义为'以货币形式产生的外部收入,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无关,不属于正常的营业收入',所以这笔钱也不能计入营业外收入。 拓展:营业外收入归集具有可分类性,通常可分为补偿收入、隐含收益、捐赠收入、利得税退税以及其他营业外收入等5类,补偿收入指公司向外界要求补偿而收取的款项,与企业正常经营无关;隐含收益指企业因其他公司向其提供服务或者出售财产而取得的收益;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收入的一种,通常是各种非营利性组织向企业捐赠的财物形成的收入;利得税退税可指企业从税务机关申请或者一定存在金额不足够缴纳所得税的情况下把缴纳的多余的所得税退回的收入;其他营业外收入是指不属于上述四类营业外收入的其他收入。
2023 01/24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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