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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作为销售方开出去的电子普通发票,在确认收入做凭证是需要打印出来作为附件吗

84784999| 提问时间:2023 01/24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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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一般情况下,作为销售方开出的电子普通发票,在确认收入做凭证的时候,并不需要打印出来作为附件。因为早在2013年,税务部门就允许各级税务机关接受手持设备发票的电子版本(扫描件)作为财税凭证,而发票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也可以由发票监控系统进行验真和保护,这就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线上线下兼容的解决方案,可以省去繁琐的打印工作,极大程度提升发票信息收集、校验和存储的效率。 在此基础上,税务部门进一步补充规定了《上海市出租汽车行业电子普票办法》等小规模行业的特定规定,允许融资租赁公司使用电子普通发票及其相应的二维码进行收款,而不再需要打印出来作为附件。 拓展知识:随着科技的进步,社会各行各业,尤其是金融行业,都在推动和应用电子发票技术,从而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电子发票管理机制,可以满足企业纳税人的各种需求,从而极大地降低企业的开票费用,降低发票管理成本,提高发票效率,确保了发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证了企业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023 01/24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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