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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有从扶贫地区购买的农产品发放给员工,金额30000元,还有中秋端午春节的福利(每人1800元的物资标准)我想问这些金额怎么入账?是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还是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这部分金额要纳入工资薪金申报个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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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这里可以分开讨论,从扶贫地区购买的农产品发放给员工,30000元是一个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的关系,也就是这部分金额是作为员工的福利发放的,并将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属于企业社会责任支出,不需要纳入员工工资薪金申报个税。
而中秋端午春节的福利(每人1800元的物资标准)则要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这部分金额属于员工应得的福利,要将其纳入员工的工资薪金中,并计入工资薪金申报的个税中。
总的来说,扶贫地区购买的农产品发放给员工的金额不需要纳入工资薪金申报个税,而中秋端午春节的福利物资标准则要纳入工资薪金申报个税。有些企业还会给员工发放现金福利,这部分也是要纳入工资薪金申报个税的。因此,在处理福利方面,企业应注意分开计入账务,避免个税重复计算等问题。
2023 01/25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