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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客户电话地址那一栏没有电话 但是我已经保存了 我用废纸打出来发现没有电话 那我现在这张发票是要作废吗

84785020| 提问时间:2023 01/25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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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开票方应当根据客户要求填写纳税人基本信息,其中联系人及电话是必填项。如果发票上没有相关信息,则发票无效,不计税收。 对于已开发票的情况,如果发票上没有联系人电话,则应作废,发票报销人将可能会遭受收税当局的处罚。有关拆帐,作废等发票管理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收(征收)管理条例》和有关部门的解释为准。 拓展知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收(征收)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增值税法律、法规的发票,具有增值税征收优惠和减免的作用,以及一定程度上可证明货物、劳务发生的事实、经营者的有效凭据。
2023 01/25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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