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请问湖南省研发准备金备案中“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怎么填?是直接填研发加计扣除数(比如,研发费用,费用化支出共计1万,100%加计扣除,那减免税是不是就填1万),还是说100万以内按5%算(我们属于小薇企业),我的减免税只需要填500呢?

84785022| 提问时间:2023 01/25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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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研发准备金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研发准备金备案中“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应填写的是“本期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额”,即“研发费用,费用化支出共计1万,100%加计扣除”的情况下,“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应填写1万。 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额低于100万元的,2015年度以前实施的5%优惠税率,仅限于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加计扣除、减计扣除以及税前扣除等情形。根据您提出的情况,其实破坏了该五个优惠政策,因此只需填写1万即可。
2023 01/25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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