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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项发票未认证,下个月认证,那本月做账是应交税费~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分录这样写对吗?次月认证完,分录怎么写?

84784959| 提问时间:2023 01/25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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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正确的分录应该是“应交税款-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而在认证完后,该分录则变更为“应交税款-增值税-进项税额”。 认证增值税进项发票是指纳税人对发票的各项信息、是否真实等相关信息的核实,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纳税人在使用发票之前,应当对该发票的各项信息及真实性进行核实。而在做账时,认证通过的进项发票才可以用于减免计算应纳税额,因此,在发票还未认证之前,在做账时,应当将这类发票暂时分录为“待认证进项税额”,一旦认证通过,就可以把它计入“进项税额”。
2023 01/2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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