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一般纳税人做无票收入,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勾选的进项税额也可以抵扣作无票收入的销项税额吗

84784958| 提问时间:2023 01/25 17:03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一般纳税人做无票收入,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勾选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作无票收入的销项税额的。在发生某些特定收入时,如果发生方没有提供发票,被收款方则无法证明其是正规收入,根据国家税收法律,这类收入应当纳入税收管理,也就是所谓的“无票收入”。无票收入的销项税额,是不可以抵扣的,只有进项税额才能通过税收增值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抵扣。另外,抵扣时还要注意,发票类型应当一致,并且抵扣金额不能超过乙方实际支付的税款金额,避免造成税收错误。 拓展知识:随着越来越多的税收管理机制的改革,无票收入也在变得越来越合法化,纳税人也在越发重视无票收入的税收处理,加大了无票收入的税收管理力度。同时,为了提高对纳税人的满意度,税务机关也在推出一系列便捷的办税服务,缩短了税收申报的时间,提高了纳税者的税收管理效率。
2023 01/25 17:14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