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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期间购入的固定资产该如何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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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折旧是指按一定比例把一笔资产使用至其有效期满时,每一段时期把资产的价值减去,以记录资产损耗和反映收益的一种财务会计手续。折旧可分为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加速折旧法。
筹建期间购入的固定资产在折旧计算中应从有效使用期的第一天开始计算折旧,其中应从筹建期的投资支出中扣除,并从筹建期的折旧中收回,计算方式需按其常规的折旧法进行。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通常的折旧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加速折旧法”。
其中,平均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均分为若干部分进行折旧,每期折旧率固定,每期折旧金额相同;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以固定资产原值为基数,逐期将未折旧金额的一定倍数减去,从而计算出每期的折旧金额;加速折旧法是把折旧金额从最初分配到中期,而最后期间的折旧金额远大于前面数期的折旧金额,以便尽早将有形资产贬值到可支配收入中。
拓展知识:另外,还有一种折旧算法--“减值准备法”,一般是指在折旧期限内有折旧金额和减值准备两项分别计提的折旧形式,特别适用于计价基础突发发生变动的大型长期性资产,或许处于可预见的减值风险的专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在以金钱计量为特点的会计体系中,以保证投资者对资产减值的及时反应而制定的一项规定,即为了减低公司在计提折旧中可能出现的过高误差,采取先行预先准备一笔金额以防止将来出现的减值风险。
2023 01/25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