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我公司接到甲集团下属分公司乙公司业务,合同与乙公司签署,付款方是乙公司,对方要求发票开甲公司,可以开吗,能帮忙详细解释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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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从我国关于发票的税收管理规定来看,发票对账项目必须与发票抬头一致,发票的开具依据是当事人之间的实际经济关系,因此,您不能按乙公司要求开具甲公司的发票,否则会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另外,乙公司可以凭借合同或其他有效凭证,向甲公司开具发票,然后甲公司可以把发票转让给乙公司。此外,乙公司还可以向甲公司申请代垫报销,即乙公司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支付服务费用,然后甲公司接到服务费用后代乙公司开具发票,由甲公司报销给乙公司。但有的司法地区规定,受托方及其他代垫报销可能会涉及到反洗钱行为。
拓展知识:从发票的职能角度来讲,它有记载、证明和保管的功能,是金融、收支、缴税的重要依据,是纳税义务人可以用于减免税、获得税务减免等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2023 01/25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