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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关于免税农产品开了专票36个月内不免税是哪条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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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这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第83号)相关规定,税收政策规定:购买农产品,发票金额超过500元(含500元)的,均发放专用发票,且36个月内不免征增值税。可见,在360天内(以购买产品的收据首次开具日期为起算),不得再次申请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同一购买者对同一农产品不能重复申请税收优惠政策。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使用农产品优惠所得税政策施行细则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第119号)中还明确了农产品仅有一次税收优惠机会,获得优惠税收所得后,另行再次申请等优惠政策则不予通过。因此,在36个月内不免税,也就是说期间内不能再次申请获得农产品的优惠政策。
拓展知识:农产品的优惠政策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会有不同的税收政策,还有农产品的种类也不尽相同,同一个地方的农产品也有可能享受不同的税收政策,所以建议企业在使用农产品优惠所得税政策时,应当熟悉有关税收政策,并审慎确定应税事项项目,避免因违反相关规定而发生税收风险。
2023 01/25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