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M公司加工一批烟丝,发出烟叶不含税价款50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为26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600元,材料已加工完成,委托方收回烟丝用于直接销售,该烟丝收回时的成本为多少,请写出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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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甲公司发生的这笔加工费,其分录如下:
1. 应付账款:20000元
2. 增值税:2600元
3. 消费税:600元
4. 烟叶:50000元
从视角上看,原材料烟叶(50000元)是未加工前的成本,支付加工费(20000元)、增值税(2600元)、消费税(600元)这三项费用以及烟叶(50000元)凑起来,即为收回烟丝的成本,即本次的烟丝收回时的成本为61200元。
拓展知识:增值税是国家对商品和服务的消费税种之一,它是一种从生产到流通、使用,以及最终消费环节中产生的可征税价值,其中途增加的税,即为“增值税”。与消费税不同,增值税是一种由销售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承担的税收,纳税义务由生产经营者承担,也有消费者就商品或服务享受完毕后才交纳的税款。
2023 01/25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