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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费现在必须要开数量单位吗?

84784971| 提问时间:2023 01/25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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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答:答复:不需要,按现行规定,咨询费只需要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开具发票即可。 自2017年7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增值税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不属于特殊约定的,咨询、培训、研究等有偿服务,不论数量单位、用途,均以发票开具增值税消费发票的凭证为依据核定 纳税人的营业税及附加税应税额。 此外,近年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以及税务总局也多次发布公告,建议税务机关予以支持纳税人以发票为证据缴纳咨询费及咨询服务相关费用。 因此,咨询费不需要开数量单位,只需要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开具发票即可,主要关注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尽量将咨询费及支出记录真实有效。
2023 01/25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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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