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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材料和月末结存材料的成本。该公司2021年7月1日库存A材料600公斤,每公斤实际成本53元。7月份A材料收入、发出的有关资料如下:7月5日,购入A材料1000公斤,支付买价53000元。增值税率13%运费1500元,已取得运输专用发票。当日实际验收入库980公斤,经查明,短缺的20公斤系运输途中合理损耗。7月8日,发出A材料1200公斤。7月10日,购入A材料1500公斤,支付买价79500元,增值税率13%。运杂费2250元,未取得运输专用发票。当日已如数验收入库。7月20日,发出A材料140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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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加权平均法是一种根据入库及发出的实际情况计算发出材料的成本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 发出材料成本=(入库实际成本×入库数量+入库实际成本×发出数量)÷(入库数量+发出数量)
关于上述计算的例子:
7月1日A材料库存600公斤,每公斤实际成本53元,即库存原值为31800元。
7月5日购入A材料1000公斤,支付买价53000元,增值税1500元,实际入库980公斤,每公斤实际成本538.78元(53000÷98)。
7月8日发出A材料1200公斤。
7月10日购入A材料1500公斤,支付买价79500元,增值税2250元,实际入库1500公斤,每公斤实际成本531.67元(79500÷15)。
7月20日发出A材料1400公斤,按加权平均计算,发出A材料的成本为:
(31800×600+538.78×980+531.67×1500)÷(600+980+1500)=531.88元/公斤
拓展知识:加权平均法适用于物料的入库量和发出量较稳定,成本计算有较高要求的企业,可大大提高计价的准确性。但是若物料的库存量频繁变动,或者有一次性大量入库的情况,使用加权平均法就不合适,应使用其他计价方法。
2023 01/26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