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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工程地址,签了两份合同,外经证我已经开了两份,增值税也预缴了,请问企业税也要分开预缴两次吗

84784981| 提问时间:2023 01/26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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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做生意应当依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企业在不同项目上的收入,可以对不同的项目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只要满足以下条件:1、不同的项目在生产、经营或者投资方面达到独立性;2、不同项目具有可分拆结算的能力。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企业签了两份合同及相应开具了外经证,且每一份合同对应不同的项目,则应当对两份合同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只有在同一个项目之间有交叉费用时,可以将交叉费用汇总到其中一个项目中,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外,从税收管理角度考虑,企业最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不同的项目的收入作独立的管理,以增进税收的公平性,并减少税务稽查风险。
2023 01/26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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