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们单位新来了一位员工,由于是试用期,单位不给上保险,但他要求单位帮忙先上上,社保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都是扣他的工资,那么在计算个税时,他自己负担的单位部分社保可以作为个税扣除项吗? 老师回答:自己负担的单位部分社保不可以作为个税扣除项 请问:工资表中已经扣除了这个人自掏的社保单位部分,如果不能扣除,分录要怎么做?

84784990| 提问时间:2023 01/26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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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这种情况,一般分为3个分录:第一步是银行支出给个人,第二步是贷方给个人账户扣除部分社保,第三步是借方账户给社保基金,同时需要记录社保基金收支的具体科目,最后把三步的发生额相加等于支出的总额,分录就可以结束了。 拓展知识:社保是一种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指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依靠国家(政府)、雇主和参保个人三责共同制度,以及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生育保险等多种服务组成的一个公共福利制度。社会保险主要是为了提高全民福祉,保障全民基本生活。而个税则是以个人所得作为税源,基于个人所得进行征收税款,税收中包括薪资所得、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通讯费、利息等,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扣除一定的税前扣除项,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2023 01/26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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