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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的增值税,汇算清缴时填在哪张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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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在汇算清缴时,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简易税额结构)(表格一)》的最后一栏。
具体来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7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收入低于50万元的企业)按照5%税率征收增值税,其减免额在汇算清缴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简易税额结构)(表格一)》的最后一栏,也就是第9行“减免税额”之后的空格内,填写减免额度之和。
此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月 旬 季 报)(表格二)》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年报)(表格三)》中,因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而产生的增值税差额在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额一栏填写。
拓展知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附加减免政策的通知》,自2020年1月起实行财务费用:比例为3%,上限50000元/月;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比例为50%,有效期一年。
2023 01/26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