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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们是建筑劳务公司,与建筑施工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8月我们的进度款是40万,建筑公司要求我们全部走农民工工资专户(实际农民工资30万),已开40万专票,这样合理吗?

84785006| 提问时间:2023 01/26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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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这种情况下,考虑到建筑劳务公司的进度款40万,已开40万专票,确实可以按照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将30万的农民工工资全部走农民工工资专户。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建筑公司应有义务对劳务公司的10万补偿,以确保劳务公司不会因为农民工工资专户多扣除而受到经济损失。 拓展知识:农民工工资专户是国务院为保护农民工工资支付而设立的专门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账户,一般情况下,建筑劳务公司应当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资金存入农民工工资专户,以保障农民工的利益不受损害。
2023 01/26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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