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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21年暂估的成本,汇算清缴时未收到成本发票,是不是需要调增

84784994| 提问时间:2023 01/26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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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当21年度的成本发票未收到时,有可能需要对暂估的成本进行调增。目的是为了保证汇算清缴的准确性。根据财务会计准则第四卷第139号“暂估”的规定,暂估的成本项目中,应认定为期末收到或付出、可取得经济利益的费用应于期末确认,因此在期末未收到成本发票时,应就支付的费用或可取得的经济利益,对期初暂估的成本进行调增。 另外,在确认期末暂估成本时,应考虑期末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不仅应确认既往未列入暂估成本中的费用,也应综合考虑未来可能发生的费用及相关税金,再做出财务会计处理。 拓展知识:暂估的成本,也称为未决费用,是指会计期末财务会计处理中尚未做出确认的,经济利益尚未取得,或经济利益未确认的费用,其特点是发生的费用在未来可能增加、减少或免除。
2023 01/26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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